西安十四运会期间,西安机动车限行措施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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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2 15:27:03
关于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残特奥会期间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和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顺利进行,保障赛事活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赛事期间实施机动车限行临时交通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18日至21日不限行)、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日(含周六、周日)7时至20时按照限行规定通行。
(一)普通限行区域:在西安市现行工作日尾号限行区域【以西安市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不含路)连线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路)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的基础上,增加西安市绕城高速公路全段(含路)。
限行期间在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实行对本地机动车(陕A、陕U号牌)尾号限行措施,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外埠机动车可经绕城高速公路过境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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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至10月19日期间、10月30日后,西安市恢复原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一)持十四运会、残特奥会通行证件车辆和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含外埠)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民政救助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一)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在遵守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禁限行措施相关规定同时,仍须遵守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指令,适时取消或调整机动车交通管控措施的区域、时段和尾号限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四)机动车在限行时段因紧急就医、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可拨打122报警电话,西安公安交警将及时提供交通服务和帮助。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